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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永續長的職責與要求

2021/12/27 下午 12:00:00 王嘉緯

工商時報

【王嘉緯/台灣金融研訓院首席研究員】

2021堪稱永續金融爆發的一年,各金融機構無不積極實踐ESG理念,例如國內金控公司幾乎都已設置永續委員會,且絕大多數直屬於董事長或董事會,象徵著將永續思維與願景,拉到治理結構的最高位階。但即便如此,仍有雜音認為永續金融說得多、做得少,對此,要扭轉ESG不過是公關形象包裝的印象,或可考慮更進一步調整治理架構。譬如增設永續長一職,專責於永續策略規劃、內外資源串聯,以及協助辨識ESG風險、確認ESG金融商品內涵,藉此更深化永續金融的發展。

事實上,全球企業設置永續長是從2020年才開始蔚為風潮,如美國受COVID-19與BLM運動影響,喚起各大企業對於環境、社會議題的重視,永續長新聘人數也於同時間激增。依據永續人才招募顧問公司Weinreb Group的調查,在美國直到2018年底不過只有44位永續長,但2020一年就增加了31位,新增人數更大於前三年總和。迄今全美已近百家企業有永續長職位,其中不乏Morgan Stanley、Citigroup、BlackRock、Wells Fargo及Visa等大型跨國金融集團。

亞洲金融圈也逐漸跟上這股永續長潮流,像是星展、大華、三菱日聯、三井住友、瑞穗、新生、新韓,乃至於馬來西亞、菲律賓群島等銀行,近年來陸續聘僱永續長,負責全行永續目標之推動。惟台灣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有金融機構設立永續長,而是由其他產業扮演先行者角色,主要集中在電子產業,例如宏碁、華碩等公司早在十幾年前就開風氣之先,以永續長職位替企業ESG治理奠定基礎。

盤點國內各家永續長的工作內容,舉凡永續策略、制度擘劃、與集團內部各單位的溝通,以及回應外界意見,比如投資人、媒體的關係經營,都屬於永續長的職務範疇。

當然,因應各公司業務特質或關注永續議題之不同,永續長的工作重點也會有些許差異。以近年在氣候變遷領域備受肯定的台達電為例,其永續長除了幫助開發節電、儲能等本業相關產品之外,對於氣候風險國際趨勢、大氣科學新知也都有一定的掌握,有助於集團擬定低碳路徑及發揮永續影響力。

因此,我國金融機構如果增設永續長,絕非只侷限在撰寫CSR報告、填覆評鑑問卷、接受媒體專訪等表面工作而已,不僅得肩負永續策略規劃、內外溝通協調、部門資源串接等重任,跟其他業別的最大差異,在於金融機構的永續長尚須分攤永續法遵及ESG風險之重擔。前者係指通曉永續金融法規動態,確保所提供的服務或商品遵循規範,且若有漂綠嫌疑需即刻通報法遵長;後者則是密切觀察ESG事件,留意是否影響機構營運,輔助扮演ESG風險辨識的第一道防線。

然而,這並不是說推動永續金融的重責大任,由永續長獨力承擔,甚至得替ESG風險扛負全責。由於ESG牽涉範圍廣泛,部分事件甚至前所未見,既有風管部門不免難以悉究,需仰賴跨部門的平行協力合作,將風險發生機率降到最低。而金融機構若設有永續長,等同於在眾多ESG事件中增添預警機制,若察覺異狀可即時傳達風控長,藉以強化風管團隊對ESG風險的攔截能力。

如此重要的職位,需要何種專業才能勝任?檢視各家永續長背景,儘管環工、人資、傳播、法律等不一而足,但共通點是皆已在該產業任職若干時日,換言之,熟稔所在產業應當是擔任永續長必要條件。是以金融機構的永續長,理應能夠掌控金融作業實務與市場脈動,且通盤瞭解內部組織架構,清楚各單位工作內容、人員配置,以有效溝通、統合ESG有關事宜。此外,善於溝通協調則是永續長須具備的人格特質,面對立場各異的同仁或客戶,如何放下身段,以不強迫對方接受的態度傳遞ESG理念,可說是金融永續長最艱鉅的挑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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