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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生物多樣性納入光電放款考量

2023/5/10 下午 12:00:00 王嘉緯

文 / 王嘉緯  台灣金融研訓院首席研究員

自然學界長時間大聲疾呼,需擴大水陸域保護區,以維持地球上所有動植物,及其聚居棲息所在地之生態系統多樣性,可惜的是成效似乎有限。所幸近年受益於永續議題掀起熱潮,包含金融在內的全球各大企業,也開始議論怎麼衡量、揭露與規範生物多樣性之要求。

此一新興課題,與目前致力於淨零目標的國銀看似無關,但實際上多家行庫踴躍放貸的光電領域,不乏生物多樣性遭受破壞之爭議,國銀應當及早留意以因應潛在衝擊。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EF)2023年最新發布的全球風險報告,未來十年全世界所面臨的風險樣態,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威脅程度,僅次於與氣候變遷有關之風險。WEF更曾多次強調,全球有超過半數的經濟產值高度依賴自然資源,若無法維持高度的生物多樣性,可能波及如農業、食品等產業的正常營運。理論上,生物多樣性與氣候變遷兩者關係緊密,更都屬於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範疇,但相較於各方長期聚焦氣候變遷嚴重性,生物多樣性卻到近期才受到矚目。

例如2022年底甫落幕的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COP15,比照眾所皆知的1.5°C溫控目標,達成「30×30」的共識,即在2030年前,必須保護全球30%的陸地與水域,讓已退化的生態系統得以喘息復原。另如生物多樣性有關的財務揭露準則TNFD,即將在今年底前正式上路,期盼沿用與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同樣的架構,藉由資訊揭露準則之設定,確保生物多樣性也能納入企業經營決策。

至於近來積極實踐永續理念的金融業,也成立了「生物多樣性核算金融聯盟」(PBAF),用以發展評估生物多樣性影響與依賴程度的方法學,台灣已有少數金控加入。其實我國銀行業者對生物多樣性該當不陌生,畢竟國內高達21家銀行所簽署的赤道原則,最新4.0版本即要求銀行須評估專案融資的生物多樣性衝擊,並鼓勵揭露非敏感性相關資訊。

當然,對於國內銀行業者而言,促進淨零轉型之餘還得額外關注生物多樣性,不啻一大負擔。惟與減碳工作相比,生物多樣性之資訊揭露框架、適用規範與審查機制,仍有待各方更多的對話以取得具體共識,企業也許尚有時間準備。對此,國銀在關切國際最新趨勢之餘,或可嘗試盤點手邊主要業務,是否有牴觸生物多樣性之疑慮?譬如最近屢爆紛爭的太陽光電開發,就值得放款銀行多加留心。

太陽光電雖為我國能源轉型主軸,但受制於地狹人稠,不易大量開發地面型案場,「一地多用」遂成為光電推動策略重點,特別是農漁業用地,但卻也因此引發是否排擠既有用途的質疑。為此,不論是要求漁獲量須維持7成,抑或是禁止兩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申請,皆可看到農業主管機關為守護物種完整、防止棲地破碎化之努力。然而,近兩年來國內每年都有上萬件的光電發電設備同意備案,眾多開發商不免良莠不齊,導致養殖物暴斃、「假種田、真種電」等負面消息頻傳。

欲兼顧綠能與生態平衡,除仰賴政府規範、業者自律以外,其實做為資金供給者的銀行機構,理應能夠同盡心力。尤其太陽光電已是國銀綠色融資業務大宗,儘管銀行較不涉及電站選址開發,但在徵信審查或貸後管理過程中,除確認是否符合現行環社檢核機制,也不妨再參考國際間已提出的指引文件,比如自然保育聯盟(IUCN)的「減輕太陽能與風能發展對生物多樣性之影響」。

銀行不僅能藉此熟悉生物多樣性內涵,更可發揮金融影響力,引導光電開發商更重視環境均衡,甚至還有助於保障債權。要知道漁電共生電廠若無法維持產量7成的要求,最嚴重後果是電業執照遭撤銷,一旦至此,勢必不利於銀行債權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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