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上課日期:04/21
夜間(18:40~21:30,實際上課時間依課程時間表公告為準)
目的
我國於1996年通過亞太區第一部洗錢防制專法,並為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簡稱APG)之創始會員,在洗錢防制架構與規範上,可謂亞太區之先驅。 然而,二十年來犯罪集團洗錢態樣不斷推陳出新,洗錢管道不再囿於金融機構,甚至利用不動產、保險、訴訟管道等,造成近年因國際洗錢與資恐事件如現金走私、組織犯罪、吸金案件、跨境電信詐欺案頻傳。 針對變化不斷的洗錢犯罪,我國洗錢防制相關法規做了哪些修正?法律與實務最常見的摩擦為何?如何從FATF評鑑方法論看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最終,本課程將提出對於金融機構建立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