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2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法令遵循單位所屬人員、國內營業單位、資訊單位、財務保管單位及其他管理單位之法令遵循主管,每年應至少參加十五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訓練內容應至少包含新修正法令、新種業務或新種金融商品。為協助從業人員掌握最新法令規範及新種業務等相關資訊,以及滿足法令規範,特舉辦此研習班。
王正皓 講師 相關課程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王志誠 講師 相關課程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兼任副校長張志全 講師 相關課程兆宇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淵智 講師 相關課程翰鼎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楊榮仁 講師 相關課程博通財經合規顧問有限公司執行長葉奇鑫 講師 相關課程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務所律師
課程大綱 課程名稱 授課大綱 時數 數據應用與個資法適用問題 3 法遵與企業文化競合之案例研討 3 申報CFC財報風險評估與台商OBU稅務疑慮 2 金融相關法令最新修正之重點介紹及實務注意事項 3 金融犯罪與舞弊案例分析 2 金融科技應注意之法遵風險 2 合計15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