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受到次貸風暴及金融海嘯影響,各金融機構紛紛重新檢視風險管理機制,而風險管理單位本身可能就是風險最大來源。本院特舉辦此課程,以加強稽核人員對Basel II信用風險管理相關規範的了解。#稽核課程 #內部稽核課程
特色 1.由淺入深解析Basel II架構,讓學員更容易了解Basel II相關條文及規範及最新發展現況;2.詳細解析信用風險標準法與內部評等法相關規範,讓稽核人員在執行查核業務上更容易發現問題所在;3.本研習課程遴聘之授課講座具有多年風險管理研究相關經驗,實務闡析及理論架構兼俱。
1.金融檢查機關主管及相關人員;2.各金融機構〈含金控、銀行、票券、信託、信合社、農漁會、證券、保險、投信、投顧、期貨等〉總稽核、稽核部門正、副主管、領隊稽核及稽核人員;3.各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法令遵循、法務、投資銀行、財務金融、法務、貿易融資、信託、資訊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4.各金融機構區域中心及各分行負責內稽內控主管人員。
課程大綱 課程名稱 授課大綱 時數 Basel合併框架 2 信用風險標準法暨信用風險內部評等 8 監理原則 一、風險管理業務監理架構及管理二、評等系統設計與操作三、量化準則四、資料維護與管理五、風險管理業務查核重點 5 合計15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