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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台灣年金改革:一個複雜問題的簡單解

作者:洪茂蔚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 報導日期:2016/08/18

  年金改革是蔡英文總統上任最重要的政見之一,也是一件難中之難的事,政府有決心要來推動此等浩大的改革工程,各界應該先給予鼓勵的掌聲。新政府為改革國家年金體系,永續發展公共年金制度,積極希望能提出符合公平正義的改革方案;今年5月27日蔡總統核定「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設置要點」,由陳建仁副總統擔任委員會召集人,委員則由各界代表組成。自今年6月23日首次召開會議以來,維持每週開會一次的進度,至八月中已開過八次會。綜觀這八次會議的議事過程,恰如社會在此一議題上彼此對立、紛擾不休的縮影,始終停留於各自表述的階段,迄今尚未形成任何共識。

  從政策的改革方向來看,軍公教退休年金受到影響已經是不可避免,因此連一向被認為最配合政府政策,態度最溫和的軍公教反彈聲浪也越來越大。當然,年金問題沉痾已深,盤根錯節,牽涉層面甚廣。欲為國家建立一套兼顧效率與正義、可長可久的年金制度,自需集思廣益,深謀遠慮,曠日費時勢不可免。然而另一方面,依據退撫基金精算報告書,軍人退撫基金預計於2019年破產;今年6月14日媒體根據銓敘部與勞動部資料報導,勞保基金將於2018年發生收支逆差,若無改善,則預計2027年破產。看來年金問題已是迫在眉睫。

  台灣年金改革的問題雖然十分棘手,但是我們試圖轉換思維,思考是否存在一個「簡單解」。此處的「簡單」,並非簡陋無文之謂,而是刻意以質樸的手法,探求複雜問題的解方。

  此一簡單解的基本想法其實是源於所得稅的累進稅制。針對個人目前每月實際所領取的年金總額(包括月退俸、優惠存款利息收入、年終慰問金、子女教育補助費等所有金額加總),政府可設定一「年金最高免減金額」,目前實際領取年金低於此免減金額的部分仍採全額領取,高於此免減金額的部分則分級領取各成數,且此一成數逐級累退。試舉一例如下:

  據報載部分退休人員目前實際月領超過新台幣16萬元,本文即以16萬元為例。假設「年金最高免減金額」設定為6萬元,高於此金額6萬元以內的部分領取九成(即9千元),超過此金額1萬元而未超過2萬元的部分領取八成(即8千元),以此類推,超過此金額7萬元而未超過8萬元的部分領取二成(即2千元),超過此金額8萬元的部分則皆領取一成。在此假設方案之下,原本年金每月領取16萬元的金額,在「年金最高免減金額」設定為6萬元的情況下,下調為10萬6千元。政府可減少支付該退休人員每人每月5萬4千元的年金。「年金最高免減金額的」設定,取決於兩大因素。首先,此一金額最低不應低於基本生活水準所需支出,否則將可能使原本收支平衡的年金領取者入不敷出。

  其次,藉由調整「年金最高免減金額」可減少所需支出的年金總金額,以弭平或縮小現今的年金缺口,避免年金走向破產。注意到「年金最高免減金額」越高,個人月領金額越多,所需支出之年金總金額也越多;反之,「年金最高免減金額」越低,個人月領金額越少,所需支出之年金總金額也越少。試比較前例,現假設「年金最高免減金額」設定為四萬元,金額調整級距及調整成數維持不變,則原本年金每月領取16萬元的金額,在「年金最高免減金額」設定為4萬元的情況下,下調為8萬8千元,低於「年金最高免減金額」設定為6萬元時的月領金額10萬6千元。政府可減少支付該退休人員每人每月7萬2千元的年金。

  由此可知,「年金最高免減金額」與欲削減之年金逆差額度有關,亦與國民基本生活水準有關,此二者又可由年金收支狀況、年金運用效率、生活指數、通貨膨脹率等隨時間改變的變數反映,因此「年金最高免減金額」可定期(例如每年)檢討,必要時予以調整。

  當問題本身已經複雜到僅剩極少數專家能夠掌握的程度,此時單純可行且易於瞭解的解決方案更見其必要性,因為唯有如此,社會大眾才有對話的基礎,進而使各項解決方案的理性討論得以順利開展。只是目前年金問題爭議太多,眾多雜訊使得解決方案不太容易一下子找到,因此建議先從簡單解開始,不受舊有思維限制從各種角度拆解,並逐漸逼近問題核心,我們相信複雜的問題也會有簡單的解決方案。也因此本文針對年金問題提出的簡單解,不牽涉深奧的年金理論與複雜的年金制度,亦不碰觸饒富爭議的所得替代率,而以單純、合理、可行為著眼點,應該是非常值得各界思考的解決方案!

本文寫於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召開前夕。


作者:洪茂蔚/台灣金融研訓院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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