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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研訓院看世界》從歐洲及越南近期的發展趨勢 看我國離岸風電產業的未來

作者:林奇澤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 報導日期:2019/07/01

【作者林奇澤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就我國離岸風電潛力而言,根據國際機構4C Offshore統計,全球前20處離岸風能最佳場址其中有16處就位於台灣海峽內,目前台灣離岸風電的裝置容量2025年已經規劃到5.7GW,接下來可能還會開放5GW,因此台灣將具有10GW以上的離岸風電產業規模,透過引入國產化,足以建構完整的產業鏈。從歐洲及越南近期的發展趨勢,也能展望我國離岸風電產業與國銀的未來商機。

歐洲風電協會(WindEurope)所發布的2018年歐洲離岸風電統計顯示,歐洲離岸風電將邁入高成長期,2018年累積裝置容量已達到18.5GW,當年度歐洲離岸風場增加的2.65GW,其中英國增加最多達1.312GW、德國次之,增加達0.969GW,比利時增加0.309GW,丹麥僅增加0.061GW。丹麥開發較早,早已向全世界輸出離岸風電技術及走入國際市場,例如丹麥哥本哈根(CIP)及沃旭能源(Orsted),積極參與台灣離岸風電開發,儘管丹麥在2018年新增的離岸風電容量僅有0.061GW,其所累積的離岸風電容量只有1.329GW,那是因為丹麥開發商持續參與歐洲其他國家案場的開發,績效卓著,因此丹麥還是被公認為風力發電大國。至於目前最積極的法國,2020年之後,將成為歐洲前幾大離岸風電國家,因為法國規劃在2030年之前,併網將達到18GW。

國際風能協會(GWEC)報告亦顯示,越南擁有東南亞最好的風力資源,備受國際關注,其3500公里長的海岸線提供了離岸風電絕佳的發展機會,對應每年高度的經濟成長,該地區電力需求每年約以10%大幅成長,離岸風電可開發潛能為24GW,為繼國際開發商青睞台灣離岸風場開發案之後,下一個被關注的重點國家。越南發展離岸風電目前仍有兩大問題亟待解決,然未來可藉由歐洲及台灣經驗,縮短其學習曲線。

越南離岸風電開發的兩大問題,包括:

一、首先是融資問題,即缺乏可取得越南本地金融機構融資的管道,意味了想投入的國外開發商須要承擔巨大的貨幣風險,這點與我國初期發展處境類似,所幸我國已有所改善,目前民營銀行參與聯貸較為踴躍,8家公股行庫雖較不積極,但針對沃旭能源新台幣250億元的聯貸案也已全數投入參貸,因此越南應是全面性缺乏本土銀行資金參與的現象,這對台灣國銀來說正是未來投入的大好機會。

二、越南電力公司(EVN)提供的躉購協議,不像國際銀行業標準的可融資性,導致風險貼水更高。該國政府為解除障礙,目前也正研議解決方案。越南政府雄心勃勃,有關離岸風電的規劃,2020年開發0.8GW,到2024年累積開發達2GW,到2030年累積開發達6GW,雖然起步較晚,但也已經引起國際開發商的一致注目。

元富投顧產業報告指出,軟銀集團創辦人孫正義成立日本再生能源基金,主要目標為亞洲超級電網(Asia Super Grid)計畫,構想是希望將蒙古的陸上風電,使用超級電網技術(HVDC)經過韓國或俄羅斯輸送回日本,並推廣到整個亞洲地區。計畫當中,希望將台灣連接上海、香港及菲律賓等三個國家。

另外,日本還有一個亞太電網互聯計畫,希望連接日本、台灣及菲律賓,延伸至東南亞國家,期盼實現與東協國家及澳洲的電網互聯。屆時全球風電大量發電及整合於既有電網後,成本將非常的低廉。因此筆者認為台灣離岸風電產業鏈若成熟及未來能參與亞太電網互聯計畫,將有助於綠電的輸出及產業鏈的亞太商機。

綜上所述,我國廠商應把握良機,藉由台灣離岸風場練兵,努力於建構離岸風電產業鏈,待技術內涵及時機成熟,應有機會與國際開發商搭配,一同爭取以越南為主的東南亞國家離岸風場開發。另外,國銀也應趁此良機,從參與台灣離岸風電專案融資的經驗中厚植實力,並審慎評估未來爭取參與越南等東南亞國家離岸風電專案融資聯貸案的可行性,爭取成為主辦行或參貸行,以提升國銀在國際上的競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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