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內容
  認證內容:
  1. 期次課程學習時數請假未超過3小時(含)者,始得參加教學認證,缺課者可於課程結束後次一年度內完成補課,補課次數以一次為限。
  2. 學員分組進行敎學演練,每組12-14位學員,視實際招生人數分組。
  3. 每組由二位老師擔任評審老師。
  4. 所有組員必須全程參加該組敎學認證,扮演『學員』及其他協助角色。
  5. 每位學員教學認證時間為40分鐘:
    學員教學準備 (5分鐘)
    學員敎學演練(20分鐘)
    面試老師詢問、講評與回饋 (15分鐘)
  6. 認證成績70分(含)以上者始為合格,試教評鑑項目及評分標準如附件。
認證準備
  1. 學員選定一門自己最拿手的課程,備妥課程規劃表、試教簡報、學員講義及其他相關教材。
  2. 須備妥教學工具並穿著合宜的上台服飾。每人上台針對授課主題進行20分鐘講授(須充分運用本課程中所學習之教學技巧)。
認證標準及授證
  1. 認證成績70分(含)以上者,由『台灣金融研訓院』與『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雙方具名授予認證證書(認證時數18小時)。
  2. 認證未通過者,限於課程結束後次一年度內完成補考,補考次數以一次為限。
  3. 每期次課程學習時數請假未超過3小時(含)者但認證未通過者或未參加認證者,由『台灣金融研訓院』與『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雙方具名授予結業證書(學習時數18小時)。
  4. 師資認證證書有效期限為3年,取得認證後3年內若授課達30小時以上,且30個小時平均評比達4.0以上者(李克特5點計量),期滿時可持授課證明及學員意見反映表更新認證;或參加企業講師認證班之進階課程,通過認證後更換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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