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請問本項甄試重要作業時程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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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本項甄試重要作業時程如下:
(一)報名期間:97年6月16日(星期一)09:00至97年6月27日(星期五)18:00,逾期恕不受理。
(二)第一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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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試場位置:97年7月7日(星期一)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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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97年7月13日(星期日)統一於台北考區舉辦。恕不寄發第一試入場通知書,請應考人自行上網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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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查詢:97年8月1日(星期五)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不另行郵寄。
(三)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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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試場位置:請於97年8月1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口試時間、地點及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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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不寄發第二試人員入場通知書,請應考人自行上網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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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97年8月9日(星期六),僅設台北考區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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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查詢及錄取名單公告:97年8月15日(星期五)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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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甄試方式、類別及錄取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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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本項甄試方式為何? |
| 答: |
各組別人員之甄試分二試舉行:
| ( 一 ) |
第一試(筆試):依各甄試組別規定,一律採筆試測驗,各組別考科目請參閱甄試簡章第3頁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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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
第二試(口試):依應考人員第一試成績順序,按各組別正取名額3倍人數通知參加口試 (不足5人者,以5人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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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本項甄試類別及錄取名額為何? |
| 答: |
本次係由經濟部工業局統籌,依各組別需求總計錄取名額達27名;有關各類別錄取名額請參閱甄試簡章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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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甄試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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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本項甄試報考資格為何? |
| 答: |
各類別報考共同資格條件如下: (一)性別:不拘。
(二)年齡:不限。
(三)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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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書者。
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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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係國外學歷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中文譯本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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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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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應考人須役畢或免役,或可於97年8月31日前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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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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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決確定,其情節重大者。
4.曾任公務人員經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7.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或法定傳染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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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可以同等學力報考嗎? |
| 答: |
按甄試簡章規定,本次甄試報考資格條件為「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書者」,故應考人須持有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方具報考資格,恕不接受以同等學力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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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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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如何報名本項甄試?能否親自現場報名或郵寄通訊報名? |
| 答: |
說明如下:
| ( 一 ) |
本次甄試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恕不受理現場報名或郵寄通訊報名,請登入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97年度新進聘用人員甄選」專區進行報名即可。(網址為http://www.tabf.org.tw/tw/ptc_IDB/)。 |
| ( 二 ) |
若您家中沒有電腦或網路,只要在報名期間內於任何一台可以連線進入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者均可進行系統報名,亦即使用朋友、同學、圖書館或網咖的電腦均可進行報名,不限本人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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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本次甄試報名程序為何? |
| 答: |
有關本次報名流程說明,請參閱下列網址:http://www.tabf.org.tw/tw/ptc_IDB/BotOrderFlow.asp。 |
| Q3: |
請問若報考類別錯誤應如何處理? |
| 答: |
說明如下:
| ( 一 ) |
請詳細閱讀簡章說明及審慎考慮後再行報考。 |
| ( 二 ) |
若上網登錄但尚未繳費前,可於報名期間內至訂單查詢區按「刪除訂單」後再重新報名;若未能於報名期間內完成此一動作,則請恕無法修改。 |
| ( 三 ) |
若已完成繳費並已入帳完畢,則視同已完成所有報名程序,依簡章第4頁規定,應考人僅可擇一類組與服務地區報考,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更改類組與服務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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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繳費方式及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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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本次甄試報名費多少?如何繳費? |
| 答: |
說明如下:
| ( 一 ) |
報名費為800元,採一次收費;第二試不另行收費。 |
| ( 二 ) |
應考人可採用線上刷卡、ATM轉帳或臨櫃匯款方式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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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97年6月27日(五)18:00止;若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出現線上刷卡失敗,請應考人逕自改為ATM匯款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匯款帳號可由本項甄試報名網頁/訂單查詢區從訂單編號進入查詢而得)。或取消該筆訂單,重新報名後改用其它卡號之信用卡交易亦可。注意!若您己輸入卡號但於刷卡過程中出現系統中斷狀況
您可以至訂單查詢處查詢繳費情形,若繳費情形為尚未繳費請取消該筆訂單,再重新報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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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97年6月27日(五)24:00止。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限內至金融機構或超商內所設立之ATM(自動櫃員機)完成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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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該帳號為獨立之專用繳費獨立帳號,每筆訂單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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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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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匯款:若以上方式皆無法順利進行,亦可至各金融機構採臨櫃匯款方式(請於97年6月27日(五)下午15:30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考生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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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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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款行:兆豐銀行;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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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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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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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線上刷卡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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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ATM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因ATM轉帳需2個工作天方才入帳,故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97年度新進聘用人員甄選專區/訂單查詢網頁(http://www.tabf.org.tw/tw/ptc_IDB/BotOrderLogin.asp)檢視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繳費完成」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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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本次甄試繳費期限為何?如果我在97年6月27日晚上到ATM匯款,可是畫面上出現「本次交易將於次一營業日入帳」之訊息,是否會影響報名? |
| 答: |
說明如下:
| ( 一 ) |
採ATM轉帳之繳費期間至97年6月27日24:00前,採臨櫃匯款者之繳費期間至97年6月27日15:30前,逾時繳款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恕不受理。 |
| ( 二 ) |
本院係以繳費時間為準,採ATM轉帳只要在97年6月27日24:00前繳費成功;採臨櫃匯款者只要在97年6月27日15:30前繳費成功,即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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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
請問我可以使用別人的金融卡來匯款嗎?如何確定我已繳款? |
| 答: |
說明如下:
| ( 一 ) |
由於每一筆訂單都有一個獨立的專屬帳號,匯款後我們會由帳務系統自動進行勾稽,故不一定要使用本人的金融卡進行匯款。 |
| ( 二 ) |
由於報名費匯款後須2個工作日進入台灣金融研訓院帳戶,故請於匯款後第3個工作日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97年度新進聘用人員甄選專區/訂單查詢網頁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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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
若查詢有任何異常狀況,請即洽詢:02-33653666分機704~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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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 |
除了ATM匯款外,我可以直接到各金融機構櫃台匯款嗎? |
| 答: |
是的,若您不便使用ATM匯款,亦可至各金融機構櫃台辦理匯款,戶名為「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帳號則為您在網頁上所列印繳款單之專屬帳號(共14碼);惟要提醒,臨櫃匯款手續費可能會較ATM匯款手續費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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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報名繳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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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網路報名完成後,需要寄送匯款收據或相片給台灣金融研訓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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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若您已網路上登錄完成,不須再寄匯款收據或相片給台灣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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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網路報名完成後,是否需另行寄送相關資料予台灣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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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應考人於完成網路報名及繳費後不須另行寄送相關資料予台灣金融研訓院,惟須於第二試(口試)時應依簡章第5頁說明繳交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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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
請問服務地區及錄取名額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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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請至報名專區(http://www.tabf.org.tw/tw/ptc_IDB/)參閱公告之「錄取名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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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第一試筆試相關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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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筆試考幾科? |
| 答: |
各組別筆試均考專業科目一及專業科目二共計2科,詳細資訊請參閱甄試簡章第3頁之說明。 |
| Q2: |
請問考試題型及範圍? |
| 答: |
題型為單選選擇題及公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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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
請問有無歷屆試題可供參考? |
| 答: |
很抱歉本院並無歷屆試題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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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 |
請問筆試須要攜帶什麼證件或資料? |
| 答: |
請持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四者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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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成績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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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請問第一試(筆試)及第二試(口試)之成績計算方式及佔總成績之比例及錄取方式為何? |
| 答: |
說明如下:
| ( 一 ) |
第一試(筆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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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一佔第一試成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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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二佔第一試成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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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
第二試(口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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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成績以100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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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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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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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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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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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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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
總成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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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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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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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 |
加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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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環保組三級技術員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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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簡章第7頁所列專業證照者(證照取得日期限97年8月8日前)總成績依規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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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請問錄取人員何時報到或分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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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何時分發進用?可否延緩報到或保留? |
| 答: |
錄取人員依各類組及服務地區總成績高低及志願依序錄取分發服務單位;
錄取人員應於收到錄取通知書所載日期內,攜帶報到通知單及資格證明文件正本至分發單位辦理報到,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單位、延期分發、保留資格或拒絕分發。逾期未報到者,喪失其錄取資格。
如有不可歸責於被通知報到者之情事,致無法於前述期間報到且經『經濟部工業局』事先同意遲延報到者,
不在此限。錄取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經發現不合格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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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試用期間多長? |
| 答: |
經進用人員到職後,應先試用6個月,期滿成績優良者正式聘用。試用期間經考評品行不良或工作不力者,應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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