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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請問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97年新進職員甄試重要作業時程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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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本項甄試重要作業時程如下:
◎報名期間:97年6月9日9:00∼97年6月25日18:00,逾時恕不受理。
◎第一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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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試場位置:97年7月14日起於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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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不寄發第一試入場通知書,請應考人自行上網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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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97年7月27日(星期日)設置台北、台中及高雄三個考區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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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查詢:97年9月1日起於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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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試場位置:97年9月15日於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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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不寄發第二試人員入場通知書,請應考人自行上網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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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97年9月21日(星期日)統一於台北考區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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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查詢及錄取名單公告:97年9月30日起於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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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甄試方式、類組及錄取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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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本項甄試方式為何? |
| 答: |
各類組人員之甄試分二試舉行:
| ( 1 ) |
第一試:均採筆試進行,詳細應考科目請詳參甄試簡章第4頁至第6頁有關各類組甄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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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第二試:依應考人員第一試總成績順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所錄取名額3倍之人數(不足5人者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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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本項甄試類組及錄取名額為何? |
| 答: |
本次甄試共分為「行銷企劃人員」、「物流管理人員」、「資訊管理師」、「國際貿易人員」、「法務人員」、「財務規劃人員」、「生產技術研發(化工類)人員」、「生產技術研發(農化食品類)人員」、「印刷技術人員」、「電子電機人員」、「機械工程人員」及「會計人員」等12個類別,錄取名額總計139名,有關各類組錄取名額及工作地點請參閱甄試簡章第4頁至第6頁相關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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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甄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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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本項甄試報考資格為何? |
| 答: |
各類組報考共同資格條件如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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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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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不拘。 |
| (3) |
年齡:不限。 |
| (4) |
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97年11月30日(含)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正本,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
| (5) |
學歷及所需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證照/訓練資格條件請詳參甄試簡章第2頁至第3頁。應考人依報考類別,符合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如通過筆試,獲通知得參加第二試(口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詳見本簡章第9頁第二項);所繳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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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格需求: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0.5以上,辨色力及聽力(矯正後)正常,且無心臟病、癲癇、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本項需求係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參照國家考試簡章訂定。 |
| (7) |
依本公司工作規則及人事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將不予進用:
a.曾在本公司被免職或未經奉准而擅自離職者。
b.現受刑事追訴尚未結案者。
c.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d.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e.經指定醫療機構體格檢查不適任甄試之需求職位者。
f.患有精神病或法定傳染病者。
g.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瀆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h.曾在本公司因案免職人員及因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而予資遣者,或依「本公司專案精簡人員處理要點」辦理優惠離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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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可以同等學力報考嗎? |
| 答: |
本項測驗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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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
請問應屆畢業生可以先報考再後補畢業證書嗎? |
| 答: |
可以,但需於二試測驗日(97年9月2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依據甄選簡章規定,錄取人員如獲錄取參加第二試(口試),於報到時須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凡未繳交或資格不符者,取消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故畢業證書應於97年9月20日前取得,並於二試時繳交;且臺灣菸酒公司於錄取結果公告(97年9月30日)後,將立即通知錄取者應依該公司通知之時間地點辦理報到,報到時須繳驗相關學歷證件;錄取者不得要求保留資格,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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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 |
請問體格需求中的辨色力正常該如何認定? |
| 答: |
分發報到時需繳交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報告,所以辨色力以體檢報告中辨色力是否正常為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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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報名期間及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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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如何報名本項甄試?能否親自現場報名或郵寄通訊報名? |
| 答: |
說明如下:
| ( 1 ) |
本次甄試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恕不受理現場報名或郵寄通訊報名,請登入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臺灣菸酒公司97年新進職員甄試專區進行報名即可(http://www.tabf.org.tw/tw/ptc_ttl/)。 |
| ( 2 ) |
若您家中沒有電腦或網路,只要在報名期間內於任何一臺可以連線進入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者均可進行系統報名,亦即使用朋友、同學、圖書館或網咖的電腦均可進行報名,不限本人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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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本次甄試報名期間為何? |
| 答: |
報名期間自97年6月9日9:00至97年6月25日18:00截止,屆時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時恕不受理。 |
| Q3: |
請問本次甄試報名程序為何? |
| 答: |
有關本次報名流程說明,請參閱(http://www.tabf.org.tw/tw/Ptc_ttl/)。 |
| Q4: |
請問若報考類組錯誤應如何處理? |
| 答: |
說明如下:
| ( 1 ) |
由於各類組報考之學歷及工作內容要求等不盡相同,故請詳細簡章說明及審慎考慮後再行報考。 |
| ( 2 ) |
若上網登錄但尚未繳費前,可於報名期間內至訂單查詢區按「刪除訂單」後再重新報名;若未能於報名期間內完成此一動作,則請恕無法修改。 |
| ( 3) |
若已完成繳費並已入帳完畢,則視同已完成所有報名程序,依簡章第7頁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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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繳費方式及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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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本次甄選報名費多少?如何繳費? |
| 答: |
說明如下:
| ( 1 ) |
報名費為1,000元,採一次收費;第二試不另行收費。 |
| ( 2 ) |
應考人可採用線上刷卡、ATM轉帳或臨櫃匯款方式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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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97年6月25日(四)18:00止;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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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97年6月25日(四)24:00止。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限內至金融機構或超商內所設立之ATM(自動櫃員機)完成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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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該帳號為獨立之專用繳費獨立帳號,每筆訂單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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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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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匯款:若以上方式皆無法順利進行,亦可至各金融機構採臨櫃匯款方式(請於97年6月25日(三)下午15:30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考生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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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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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款行:兆豐銀行;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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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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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Web ATM繳款:繳款期限至97年6月25日(三)24:00止。應考人可至「訂單查詢」畫面點選Web ATM繳款項目,完成報名費轉帳繳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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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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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線上刷卡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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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ATM轉帳或Web ATM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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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ATM轉帳需2個工作天方才入帳,故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之臺灣菸酒公司招考/訂單查詢之網頁(http://www.tabf.org.tw/tw/Ptc_ttl/)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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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如果我在97年6月25日晚上到ATM匯款,可是畫面上出現「本次交易將於次一營業日入帳」之訊息,是否會影響報名? |
| 答: |
說明如下:
| ( 1 ) |
ATM繳費期間至97年6月25日24:00前,逾時繳款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恕不受理。 |
| ( 2 ) |
本院係以繳費時間為準,故只要在97年6月25日24:00前繳費成功,即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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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
請問我可以使用別人的金融卡來匯款嗎?如何確定我已繳款? |
| 答: |
說明如下:
| ( 1 ) |
由於每一筆訂單都有一個獨立的專屬帳號,匯款後我們會由帳務系統自動進行勾稽,故不一定要使用本人的金融卡進行匯款。 |
| ( 2 ) |
)由於報名費匯款後須2個工作日進入研訓院帳戶,故請於匯款後第3個工作日至台灣金融研訓院臺灣菸酒公司97年新進職員甄選專區/繳費狀態查詢網頁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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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若查詢有任何異常狀況,請即洽詢:02-33653666轉分機70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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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 |
除了ATM匯款外,我可以直接到各金融機構櫃台匯款嗎? |
| 答: |
是的,若您不便使用ATM匯款,亦可至各金融機構櫃台辦理匯款,戶名為「台灣金融研訓院」,帳號則為您在網頁上所列印繳款單之專屬帳號(共14碼);惟要提醒,臨櫃匯款手續費可能會較ATM匯款手續費為高。匯款時,請自行填寫電匯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 ;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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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5: |
繳費後可以取消報名並要求退費嗎? |
| 答: |
應考人僅可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若已完成繳費並已入帳完畢,則視同已完成所有報名程序,依簡章第4頁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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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報名繳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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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網路報名完成後,需要寄送匯款收據或相片給金融研訓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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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若您已網路上登錄完成,不須再寄匯款收據或相片給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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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網路報名完成後,是否需另行寄送相關資料予金融研訓院? |
| 答: |
不需要。僅需於第二試(口試)當天繳驗以下證明資料:
| (1) |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 (2) |
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中文譯本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
| (3) |
男性應考人已服畢或免服兵役證明或目前服役中但可於97年11月30日(含)以前退伍之證明文件影本。 |
| (4) |
經原畢業學校核章註明畢業成績之全份學業成績單影本。 |
| (5) |
工作經歷證明(如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或相關證照證明。 |
| (6) |
中文自傳(請於97年9月15日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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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第一試筆試相關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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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筆試考幾科? |
| 答: |
各類組筆試測驗科目4科,惟因各類組測驗科目不盡相同,詳細資訊請參閱甄試簡章第4頁至第6頁有關之說明。 |
| Q2: |
請問考試題型及範圍?有無指定參考書?? |
| 答: |
| (1) |
筆試共同科目「英文」題型為四選一單選題,其餘三科專業科目測驗內容及配分請參閱簡章第4頁至第6頁說明,題型為非選擇題(依各類組應試內容而不同,可能為問答題、申論題、計算題,或為繪圖等);至於命題範圍則為該類組所要求的學歷程度所學學科之範圍。 |
| (2) |
本次甄試並無指定參考教材,金融研訓院亦未出版相關參考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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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
請問有無歷屆試題可供參考? |
| 答: |
很抱歉本院並無歷屆試題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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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 |
請問筆試考試時間及地點?須要攜帶什麼證件或資料? |
| 答: |
| (1) |
筆試考試日期為97年7月27日(星期日)上午,詳細考試地點請於7月14日起至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
| (2) |
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含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入場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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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成績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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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第一試(筆試)及第二試(口試)之成績計算方式及佔總成績之比例為何? |
| 答: |
說明如下:
| ( 1 ) |
第一試(筆試)成績:各科成績以100分計,凡其中一科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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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第二試(口試)成績:以100分計,計分項目包含「儀態」、「言辭」、「才識」、「反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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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總成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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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70%;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專業科目三科原始分數之平均未達50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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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口試)成績占總成績30%;惟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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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請問錄取方式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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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錄取方式為何? |
| 答: |
| (1) |
第一試(筆試)測驗結果預定97年9月1日於本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開放查詢,恕不另行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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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依應考人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錄取名額3倍之人數(不足5人者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如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專業科目1、專業科目2、專業科目3、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口試)之排序。 |
| (3) |
第二試甄試結果,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成績;2.第二試(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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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各類組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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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第二試甄試結果預定於97年9月30日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開放查詢。相關錄取人員名單及資料移請臺灣菸酒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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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請問錄取人員何時報到或分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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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
請問何時繳交體格檢查表? |
| 答: |
分發報到時需繳交公立醫院體檢報告;體檢不合格或未提出檢驗合格者,即取銷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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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
請問何時分發進用?可否延緩報到或保留? |
| 答: |
錄取人員由臺灣菸酒公司視業務需要及職缺於榜示後依序進用(預定報到日期為97年11月1日;惟以收到臺灣菸酒公司錄取通知為憑)。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另凡經錄取分發後,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 (1) |
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 (2) |
曾服公職有貪瀆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 (3) |
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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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
| (5) |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
| (6) |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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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
請問試用期間多長?如何支薪? |
| 答: |
進用後先行試用6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不合格解僱。進用人員待遇如下(以新臺幣計算):
| (一) |
資訊管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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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比照臺灣菸酒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從業人員第3職等本薪3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4萬1仟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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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第2年,得比照本公司從業人員第3職等本薪5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4萬4仟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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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第3年,得調升比照本公司從業人員第4職等本薪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4萬7仟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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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第3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本公司人事規章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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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除資訊管理師以外之其它類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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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比照臺灣菸酒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從業人員第2職等本薪3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3萬5仟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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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第2年,得比照本公司從業人員第2職等本薪4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3萬7仟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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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第3年,得調升比照本公司從業人員第3職等本薪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3萬9仟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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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第3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本公司人事規章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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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以上所稱到職服務期間係指該年已具參加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為限(該年連續1月至12月均在職,即具有參加該年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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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 |
請問錄取人員分發進用後擔任工作內容為何?有何特殊規定? |
| 答: |
各類組錄取人員擔任工作內容請自行參閱簡章第4至6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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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5: |
請問錄取人員是否具有公務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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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不具公務人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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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常見問答各項內容以臺灣菸酒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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