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台灣金融研訓院、工商時報
主持人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薛院長 琦
引言人
陳教授 弘毅(美國南美以美大學寇克斯商學院)ANDREW H. CHEN,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of Finance, Edwin L. Cox School of Business, 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
時間
92年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12時
地點
本院台北分部第四教室(台北市南海路2段3號4樓)
座談會與談人
江耀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吳壽山(長庚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陳弘毅(美國南美以美大學寇克斯商學院教授)
黃森義(中銀財務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
(以上依姓名筆劃排列)
背景說明
公共建設由於隱含跨世代的長期效益,同時具有提振景氣、創造國內有效需求等功能,一直是政府最重要的經濟工具之一。然由於其回收期長或難以完全回收,因此傳統上均由政府編列預算或舉債辦理。近年來,政府因各項支出日增,財力、人力日顯窘困,故引進民間資金與效率進行公共建設,乃為大勢所趨,我國亦訂有「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成為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主要法源依據。
公共建設通常所需資金龐大,故融資管道的充裕與暢通關係公共建設成敗至為重大,但另方面,也因為公共建設風險較高,融資資金尋求可想見亦更為艱難複雜,故而目前多採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ing)方式辦理。專案融資是以投資案建設完成後的預期財務效益回收作為融資還款的主要來源與保證,向金融機構或資本市場取得資金,而有別於傳統抵押貸款,專案融資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與融資者共同負擔。換言之,如果融資者不認同或無法評估回收效益性時,若非投資者願意利用傳統的抵押融資方式取得資金,則該投資案便難以推展。正因融資者所需負擔的風險並不單純,以國內傳統銀行的業務走向與規模而言,目前完整評估專案融資計畫的專業能力與意願尚有不足,除非政府介入提供一定程度保證,否則將明顯影響國內銀行融資意願,形成投資者執行建設計畫之莫大壓力。
引進私部門較有效率的資金與管理能力,提升綜效,並尋求風險在公、私部門的合理分配,誠為公共建設融資的重要目標。然囿於現今經濟與金融環境限制,公共建設融資的確面臨一些問題,往往仍須公部門力量介入主導,因而偏離了原本目的。有鑑於此,本座談會特邀集國外著名學者,會同國內專家共商我國公共建設之融資議題,並進一步探討在現行金融環境下,是否可透過如財務創新或其他方式,為公共建設融資尋求新管道及新資源;展望未來,政府、融資者及投資者間分際如何拿捏,方能使資源分配具有效率,亦為值得深思之主題。本座談會透過集思廣益,提出具體建言,期待為我國公共建設融資開拓新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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