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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須知
 

【上課通知函】 學員上課須知 學員測驗規則 補課須知
台北分部附近餐廳一覽表 北區上課教室位置圖 中區上課教室位置圖 南區上課教室位置圖

學員上課須知

報 到:
 
  1. 開班首日請於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到通知」及「貼有照片之身份證件」準時報到,領取有關資料,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準時報到時,請預先通知本院客服中心(TEL:02-3365-3666-618、619, FAX:02-2363-9111)。
  2. 報到後請至指定教室依座位表入座,並依【講義資料清單】所列逐一清點講義資料、文具用具等,如有遺漏請於報到當日向作業服務處洽補,逾期請另行購置。講義資料如有瑕疵可隨時更換。
  3. 請校對【學員資料卡】,資料卡內容係依派訓機構提供之資料鍵檔,若內容資料有誤或不全者,請將正確資料填入右方(或下方)之空白欄處,並交至指定位置處彙總,俾便製作結業證書及通訊錄,若資料內容差異過大者,建議與所屬派訓機構確認原留資料是否正確。另為提昇服務品質,本院將主動通知成績或出缺勤紀錄等資訊,並做緊急危難通知,請務必填寫e-mail及行動電話欄位。
上 課:
 
  1. 每天上課前請至報到處簽到,上下課以電子音樂鐘為準,請勿遲到早退;嚴禁由他人冒名頂替上課,違者除通知服務機構外,並吊銷結業證書。
  2. 請按排定座次入座,勿自行更換。如因特殊原因必須更換座位時,請洽作業服務處辦理。
  3. 講座到達(離去)時,以鼓掌表示歡迎(送)。
  4. 上課時間內,請關閉電子通訊用品,以免影響上課品質。
  5. 教室、交誼廳內請勿吸菸、用餐,並請隨時保持環境之整潔。
  6. 為瞭解各教室上課情形及學員需求,本院將於各班次參訓人員中遴選班代表,做為資訊傳遞、溝通及服務的窗口,並將於結訓時致贈本院叢書或精美禮品乙份,歡迎踴躍推薦合宜人選。
  7. 為能及時掌握參訓人員對本院課程、講師及服務品質的反映,歡迎於下課期間將您的寶貴意見告知值班輔導員,以便立刻為您處理;您亦可將意見填入意見反映表中,並於結訓當日交至指定位置處彙總,以作為本院改進參考。
  8. 為提昇本院講義品質,講義內容若有不合時宜、法令老舊或文字誤值之處等,歡迎協助一同找出,明列於各本講義首頁之【講義更正建議表】中,將該表交予值班輔導員,凡對講義品質有重大貢獻者,本院將致贈本院叢書或精美禮品乙份,以表謝意。
  9. 筆試測驗之班次,應試時請攜帶具照片之身份證件、2B鉛筆及橡皮擦。
  10. 請隨時傳閱並注意公告欄關於調課或其他有關通知。
  11. 隨身攜帶之雨具,請置於入口處雨傘櫃內,請勿攜入教室。
餐飲及住宿:
 
  1. 囿於現有場地設備,本院未提供用餐及住宿服務,學員用膳請至附近之餐廳,地點請參閱【附近餐廳一覽表】。
  2. 為提倡環保,經常性訓練班次參訓學員由本院贈送密封(環保)杯一個,敬請攜帶使用,本院不再提供紙杯。
  3. 經常性班次開班期間,本院全天候供應自助式咖啡,歡迎自由沖泡使用。
電 話:
 
  1. 學員如需對外通電話,請使用交誼廳專設公用電話機。服務台備有硬幣兌換服務,電話卡請自行購置。
  2. 為避免妨礙教學,上課時間外來電話恕不轉接,將統一登錄,俟下課後再通知受話人。
  3. 公用電話機如有故障,請通知服務人員檢修。
圖書閱覽:
 
  1. 天母分部設有研究圖書室,典藏各國金融專業書籍,歡迎學員參閱,開放時間為上午9:30~11:30及下午12:30~5:00。本院亦提供讀者遠距圖書及期刊論文傳遞之服務,詳情請至本院網站(www.tabf.org.tw)查詢或電洽02-28741616-312。
  2. 各分部交誼廳備有各類書報、雜誌及本院出版叢書,閱後請放回原處,請勿攜出本院。
緊急避難:
  1. 上課中遇有空襲警報或意外災害時,請保持秩序,聽候工作人員之指揮,迅速離開現場。
  2. 在家中遇有颱風或其他災變警報時,請隨時注意廣播、電視報導或查看本院網站,已提供e-mail帳號或行動電話號碼之學員亦可收到本院發送之e-mail或手機簡訊。本院停課或上課將依照各上課地點所屬主管機關發佈之通知為準。
  3. 學員上課時如身體不適或發生意外,請立即通知輔導員處理。
請假、結業證書及補課、補考:
  1. 參加各經常性班次訓練,凡缺課時數未超過上課總時數十分之一(以四捨五入計算)、測驗及格或繳交報告者,除另有規定外,將於結業當日發給結業證書。
  2. 如因事、病或服務機構之公務不克上課者,請以書面申請事假,未書面請假者,一律以曠課登錄;惟法院傳喚及兵役點召屬公假不列入缺課時數(需檢附證明文件)。
  3. 若因請假超過規定時數未取得證書者,需於結業後次年度內完成補課,補課完成後即發送證書,逾期不再受理補課。
  4. 考試成績未達六十分者,得補考一次,補考成績及格者以六十分計,不及格者以補考成績計算,且不得再補考;若因法院傳喚或兵役點召而未能於原定日期應考者,其補考成績以應試成績計算,惟不再列入名次評比。
  5. 學員出缺勤記錄及筆試測驗成績於課程結束後,由本院具函通知所屬服務機構。
  6. 證書遺失者,可申請補發,請填妥【補發證書申請書】,並檢附工本費用參佰元,本院將於一週內補發。
叢書選購:
  1. 如需購買本院出版之叢書,請向本院傳播出版中心或各分部服務台洽購。
  2. 外埠如需購書,請利用郵購帳號05323001-1「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帳戶劃撥購買。
其他服務事項:
  1. 報到處窗口備有每季教育訓練計畫簡介、開班簡章、出版品目錄等,歡迎取閱,如有疑問歡迎向作業服務處查詢。
  2. 本院已設立網站www.tabf.org.tw,提供最新開班資訊、開班一覽表、課程內容、出版品目錄、新書簡介、證照測驗等資訊下載,並將增加線上報名、出缺勤紀錄、受訓記錄、成績查詢等功能(筆試成績目前可利用語音查詢及傳真回覆專線查詢),歡迎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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