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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經金管會核可為「會計主管專業訓練課程之進修機構」(金管證審字第1000000862號函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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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於2009年5月14日宣佈,將「分階段」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一階段為:上市櫃公司、興櫃公司、金管會主管的金融業等,應於2013年起,「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編製財務報告。第二階段應依IFRS編製財報的公司,包括非上市上櫃及興櫃的公開發行公司、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司,應自2015年起依IFRS編製財務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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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已成為全球資本市場的單一準則,未來直接採用IFRS,對規模較小的企業影響不大,但對交易較複雜的大型企業,則需進行較大的調整。台灣上市櫃公司未來直接採用IFRS後,等於國內財報語言與國際同步,可增加國際企業間的財報比較性,並降低企業於國際資本市場的募資成本,未來將吸引外資投資國內資本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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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金融機構了解導入國際會計準則(IFRS)對金融業的影響及衝擊以為因應,本院特舉辦此培訓系列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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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專業進修:
本
院經金管會核可為「會計主管專業訓練課程之進修機構」(金管證審字第1000000862號函核准),本系列課程符合「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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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課程深入解析:
配合最新會計公報及解釋函令,並佐以實例分析,使學員能在最短的時間內了解IFRS相關內容,俾於做好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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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講座載譽業界:
特
別邀請由金管會所組成的「推動我國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專案小組」成員,及實務經驗豐富對此議題有深入研究之會計師及專業講師擔任講座,提供研習人員最完整也最快速豐富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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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62號(本院院本部)
中區:台中市西屯區台中港路三段181號(本院中區辦事處)
南區: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308號4樓(本院南區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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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金融機構〈含金控、銀行、證券、保險、票券、投信、投顧、期貨等〉負責會計、綜合企劃、財務及法令遵循等部門相關主管及業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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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金融機構〈含金控、銀行、證券、保險、票券、投信、投顧、期貨等〉負責徵授信、投資、風險管理及稽核等部門相關主管及業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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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律師、工商企業會計部門、財務部門主管及經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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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研習課程有興趣之學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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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期同時報名:3-5人提供學費95折優惠,6-10人提供學費9折優惠,11人以上提供學費85折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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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本院保留變更本活動內容及講座、講題、時間安排等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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