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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CPTPP看台灣金融業海外策略

2022/3/3 上午 12:00:00 王嘉緯

工商時報

文/王嘉緯(台灣金融研訓院首席研究員)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日前甫結束資深官員會議,雖未觸及我國入會議題,但針對有意加入的經濟體,再次強調必須符合CPTPP的高標準,其實CPTPP本就定位為高品質、高標準的區域經濟整合協定,此聲明內容並不令人意外。

以金融服務業為例,我國加入WTO後原則上已給予外國金融業者國民待遇,加上多年來力推金融國際化,國內金融市場開放程度,並不亞於其他亞太國家,法規透明度亦已逐漸接軌國際標準。是以單就金融業角度來看,因CPTPP所增添的開放壓力著實有限,不至於淪為入會談判時,被各國鎖定的主要目標。況且,台灣金融業者長期處於高度競爭環境,即便再有外商投入戰局也該當無所畏懼,CPTPP理應不會嚴重衝擊國內金融生態。

事實上,台灣金融業期盼CPTPP帶來的改變,應該是透過CPTPP的市場准入協商,取得優於WTO條件的開放承諾,藉此擴大海外市場規模。特別是CPTPP可能會加快亞太區域的產業供應鏈重組,迫使包含台商在內的業者必須分散布局,而遷徙過程勢必牽涉資金流動,即可望為金融業創造新的業務契機。

然則金融業可經由何種渠道,在會員國之間提供服務?若檢視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架構下的4種模式,可發現商業據點呈現、跨境提供服務兩模式,較符合國際金融實務與各國開放承諾內容,至於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的重要性則相對較低。尤其受金融科技興起及疫情影響,加速了跨境金融服務的數位化發展,海外實體據點假以時日或將大量裁撤。惟在數位基礎建設不甚完備的開發中國家,若干外勤業務如外訪客戶、徵信、收款等,面對面的接觸暫時難以被替代,利用實體通路開發業務仍有其必要。

譬如越南,即便已有14家國銀進駐當地,高居新南向各國之首,依然還有11家想申設分行,卻未獲越南政府核准。使得不少業者對於CPTPP寄予厚望,若能順利加入CPTPP,屆時申請新據點,核發執照速度或有機會增快;也期盼在CPTPP的高標準要求下,在地監理法規能更臻完備透明,將有助於改善經營環境。的確,OECD就曾有研究預估,越南在金融服務業所設下的非關稅壁壘(NTBs),到2030年時就有近半數可以被撤除,吸引更多業者進入。

然而,越南金融市場實際開放狀況卻不如預期,從2018年成為CPTPP創始成員國迄今,尚未看到其他CPTPP成員國的銀行機構,赴越家數大幅增加。原因之一或許跟外資持股規範相關,由於越南的WTO入會承諾,仍留有商業銀行外資股權占比30%的上限,CPTPP的負面表列清單又追加單一境外策略投資人持股比率不得超過20%。如此一來,打算以併購、參股方式切入市場的國外業者,就可能顧慮到決策主導權取得不易而打退堂鼓。

基於保護本土金融產業的考量,保留採取限制措施之權利不難理解,不只越南,東南亞多數金融主管機關,更期盼外資金融業者,在開拓商機之同時,也能夠拉抬本土業者競爭力、提升整體服務品質。因此,CPTPP誠然可協助國銀降低或移除准入障礙,但能否獲對方主管機關青睞,還是得以深耕在地為前提調整布局策略,像是客群不再侷限台商,業務觸角延伸到本地中小企業;又如不再以商業大都會為設點首選,若條件允許把偏鄉列為選項。當然,多方厚植自身經營實力,不論是即時掌握目標市場政經局勢,抑或是累積豐厚的國際金融人力資源,亦皆為金融決戰境外之致勝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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