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上課日期:01/15
週六全天(9:10-17:00,實際上課時間依課程時間表公告為準)
目的
為促進金融市場穩健發展,2010年11月在韓國首爾所舉行之G20高峰會,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已正式同意Basel Ⅲ的施行,Basel Ⅲ係針對Basel Ⅱ在金融海嘯過程中所暴露的各項缺失予以修訂或補強,使金融機構未來在因應經濟衝擊能更具有彈性,預期將可健全金融機構之體質及穩定國際金融情勢。本院針對新版資本協定規定、國內未來配合施行方式與發展特規劃此班次。
特色
1.針對Basel Ⅲ之內容詳細介紹,包括重新定義各類資本與相關最低標準、強化資本架構的風險涵蓋範圍及降低資本規範的順景氣循環效果,及說明國際相關監理規範,並解釋前述規範訂定的過程與時空背景,以利銀行瞭解及遵循。
2.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介紹,配合衡量案例實務解析,更易清楚瞭解本國金融監理機構對於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