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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慎看待穩定幣的不穩定

2025/8/12 上午 12:00:00 林士傑

經濟日報

文 / 林士傑 台灣金融研訓院永續金融發展中心主任

近期全球焦點集中在川普關稅,但美眾議院7月通過近年最重要的三大數位監管法案,對全球金融體系及貨幣主權影響恐怕更大。其中GENIUS法案將穩定幣發行業者以銀行保密法(BSA)來規範,加強反洗錢、KYC、盡職調查、監測通報可疑交易、每月強制揭露準備資產等監管審計要求,發行端監理大幅趨嚴,但使用端狀況呢?

據專業機構統計2025年7月全球穩定幣市值達2,730億美元,其中Tether的USDT加Circle的USDC市值占90%,交易量占93%,而交易形式以B2B企業間結算為大宗約占48%,其次則是P2P占27%。

穩定幣年交易量眾說紛紜,從3兆到驚人的35兆美元都有,帳面上遠超過PayPal的年交易量1.6兆及Visa的13兆美元,不過質疑的是這裡面真正運用在企業或個人商業支付實際交易量可能遠低於這個數字,大部分恐怕還是來自於加密帳戶所持有的數量,以及透過鏈上程式或機器人交易所創造數量,鏈下交易及合作對象數據則無法明確掌握。

跨境交易方面,BIS統計2024年USDT加USDC總量達4,000億美元,儘管發行業者將受嚴格監管,然而令人擔憂的是龐大交易量的流向問題。穩定幣在新冠病毒疫情後於通膨、貨幣貶值嚴重且美元取得困難的新興市場國家快速崛起,如阿根廷、越南、奈及利亞等,而部分已被列為FATF今年6月公布的洗錢及資恐灰名單。

根據二家專業機構Chainalysis與Bitrace提出的2025年加密犯罪報告(Crypto Crime Report),以高風險平台位址收取穩定幣的交易量來分析,高風險活動如線上賭博、詐騙、違禁毒品交易等,占穩定幣交易規模比率逐漸升高,2024年已達5%,其中網路賭博及其支付服務平台資金規模達2,170億美元,年增率更高達17.5%。儘管USDT和USDC在技術上已具備凍結非法資金能力,但也只能事後凍結,無法阻止起初流向,因此在監管上不只發行業者,對於使用端包括次級市場或通路平台也必須納入規範管理,才能對非法犯罪交易確實達到監理防制的效果。

目前穩定幣在新興國家主要是實體支付交易及儲備功能,而在先進國家則較偏向虛擬資產投資和避險交易用途,這在監管主體上就不太相同,GENIUS法案將穩定幣定義為支付或結算工具,不屬於證券或商品也非銀行存款,故發行人禁止支付利息,除避免與銀行體系存款競爭,也避免穩定幣被當作固定收益工具長期持有,而非用在支付或結算。但事實上如果利息禁令僅針對發行人,那若透過通路服務平台、加密交易所衍生資金借貸或投資行為,可能因為這些「收益」而提高使用端套利的動機,使穩定幣價值波動而變得「不穩定」。

而法幣抵押穩定幣發行人為維持價格穩定及擴大發行量,大量購入短天期美國公債,目前光Tether及Circle持有量就達1,750億美元,排名全球前20大並超越沙烏地阿拉伯、南韓、德國等美債大國,市場影響力太大是否使得穩定幣與美債市場產生相互風險傳染效應,若因地緣政治或通膨、升息導致發行商美債準備資產大幅減損,可能因無法錨定1美元價值造成快速線上擠兌風險。

而商業銀行若發行穩定幣,除可能排擠原有信用卡及存放款業務,如果對小額消費者贖回機制、損害保護或賠償措施未盡確實,且穩定幣非銀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險保障,將影響消費權益讓穩定幣取代原有支付模式及使用意願降低,再加上增加風控、法遵成本,如非具重大創新業務或策略合作考量,穩定幣發行業務是否具有獲利誘因仍值得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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