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陳鴻達 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穩定中心主任】
過去歐盟各國對核電的態度可說是兩極化,有高度仰賴核能的如法國與比利時,也有反核的如德國。平均而言,核電占歐盟總發電量略少於四分之一。但近幾年來由於氣候變遷與地緣政治的因素,認為核電是不得不選擇的聲音有增強的趨勢。
以歐盟「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標準(EU Taxonomy)」為例,經過漫長的討論,幾度推翻原先的決議。最後因為烏俄戰爭,俄羅斯切斷對歐盟的能源供給,在能源供給危機的陰影下,有些原本較不支持核電的國家,轉為有條件的支持核電。目前歐盟規定,若能通過嚴格的檢驗,證實某核電廠對環境不會有明顯危害,那麼這個核電廠在「過渡期」內,可以被認為是合乎永續的經濟活動。
目前歐盟要求境內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司,每年必須申報其營收或資本支出中,有多少比例是符合永續,以作為該公司永續表現的KPI。現在歐盟規定以下三類支出可以納入永續計算。(1)興建3.5代(Generation III+)核電廠;(2)現有舊核電廠的升級與延壽;(3)未來第四代核電廠的研發。這個規定通過之初,沒有將核電納入永續的案例,但近來陸續出現了。例如法國電力集團(EDF)的「大修復計畫」,法國政府與EDF投入數百億歐元,對現有的數十座核反應爐進行安全升級與設備更新,讓其可在原先設計使用期限40年之後繼續使用。芬蘭Olkiluoto 3(OL3)核電廠是歐洲首座投入營運的3.5代核電廠。核電廠可發行「綠色債券」或向銀行申請「綠色貸款」來籌措經費。因為可以被納入「綠色資產比例」成為永續的KPI,因此可以享有較低利率的待遇。目前的案例顯示約可享有4-10個基準點的「綠色溢價」(Greenium)。
由於過去台灣在民主化的過程與反核運動有著緊密的關係,因此台灣民意對於核電的態度遠比歐盟還複雜,因此是一項高難度的政策決定。過去因為核電的黑箱決策,因此有「反核是為反獨裁」之說。但以今日的民主化程度,這個論述已經不符合台灣現況。目前歐盟的核電支出計畫除了須通過政府核安部門的審查外,也還會找民間第三方認證(Second Party Opinion),例如找標準普爾(S&P Global)等評級機構進行審核,確認其核能支出確實符合 EU Taxonomy的技術標準。儘可能降低各界的疑慮,這也是值得借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