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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要求氣候風險揭露

2021/10/22 下午 12:00:00 陳鴻達

工商時報 / 2021.10.22

【文/陳鴻達 台灣金融研訓院綠色金融召集人、蘇漢邦 台灣綜合研究院研究三所所長】

由於極端氣候的頻率與強度不斷增強,對企業經營的挑戰也越來越嚴厲,因此氣候風險與企業信用風險之間的關聯性也越來越明顯。為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在2020年11月公布一份「氣候對財報的影響」補充文件,讓企業在編製財報時有所參考依循。也就是說雖然在各號準則的本文中沒有將氣候相關風險這幾個字寫入,但若依這些準則的精神,企業確實需要評估氣候對該公司的衝擊,並且忠實的呈現在財報中。

信用風險顯著增加

該補充文件說,氣候風險會影響放貸者所暴露的信用風險,例如借款者的還款能力可能因為洪水、野火或政府的能源氣候政策改變而受影響。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必須前瞻預期未來的可能信用損失,若「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Significant Increase of the Credit Risk(SICR)」,則必須調整其預期信用損失(ECL)。以反映越來越頻繁,以及規模越來越大的極端氣候事件。

此外,文中提及氣候變遷會影響資產負債表是否公平評價。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規定,若會影響資產的公平評價,即使是無形的影響,也需設定一些情境進行揭露。目前國際要求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聲浪越來越大,政府也開始限制一些高排碳或能源效率較差的機器設備運轉,因此這些設備的價值將大幅崩跌,變成所謂的擱置資產。當初銀行在放款時若以這些資產當抵押品,違約損失率(LGD)將升高,可能將面臨「求還無門」的窘境。

一般在評估放貸預期損失時,基本上是將違約機率(PD)乘以違約損失率(LDG)再乘以違約曝險(EAD)。但由於氣候風險日益升高,使得違約機率與違約損失率跟著升高。為了獲得更為精確預期損失,必須適當的調整違約機率以及違約損失率的數值。

氣候風險與信用風險越來越緊密

2021年9月歐盟央行發表的氣候壓力測試報告中,闡述轉型風險與實體風險,如何經由影響企業的獲利與槓桿率,進而改變其違約率。該報告模擬結果指出,在2050年若全球暖化失控時,企業獲利將較有序轉型時多減損40%,企業違約率也將多出6%。當然企業也會將這些風險傳導給銀行,銀行的預期損失,基本上就是其放款組合中的違約率乘以違約損失率。歐盟央行模擬顯示,在暖化失控的情境下,歐洲銀行的預期損失將較有序轉型增加8%。

該報告指出,在實體風險方面,由於與氣候相關天災之強度與頻率增加,促使產險的費率提高,進而提高經營成本,天災造成生產中斷,影響企業營收。此外天災造成資產損失,造成新的投資需求,進而提高企業槓桿率。在轉型風險方面,由於排碳價格改變,將提高生產成本,並且市場對這些貨品需求也會改變。

本土的金融氣候風險如何?

歐盟央行規定,從明年開始各銀行要申報其氣候壓力測試,美國等地的指標銀行也都自主的依TCDF規定進行相關氣候風險的揭露。因此國內少數銀行也嘗試評量該行的氣候風險,並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中揭露。這些銀行精神可嘉,敢勇於嘗試探索。惟其運用的工具是MSCI或SBT的資料庫與模型,建議未來能納入更多的本土背景因子,因為各國的產業背景與關連性差異甚大。

事實上國內採用CGE模型,來分析政府碳定價等政策對經濟(GDP)的衝擊,或是對不同行業獲利的影響,已經非常熟悉。加拿大央行也用此模型,並據以推估金融風險,因為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到企業的信用風險。因此現階段應可依這些結果,調整違約機率與違約損失率,以評估氣候風險對企業乃至於銀行的衝擊。

從上可知,各界對氣候風險揭露可說是越來越殷切,國際財報準則目前雖然是建議性質,但趨勢很明顯。這也是為什麼金管會綠色金融2.0行動方案,評估要求企業依TCFD進行氣候風險揭露,金融業進行氣候壓力測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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