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上課日期:10/16
平日全天(9:10-17:30,實際上課時間依課程時間表公告為準)
目的
以信託作為不動產管理、使用、處分等財產規劃之方式,於時下社會民間甚為活絡。信託法第四條規定,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為信託者,非經信託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爰此不動產信託,亦應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否則不得對抗第三人。本課程能讓想了解不動產信託登記的人,有充分的認識且得心應手運用自如。
特色
1.解析信託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角色、登記原因及申請登記應注意事項。
2.信託節稅係本課程重要特色之一,尤其信託登記、受託人變更登記、信託歸屬登記、塗銷信託登記之稅捐及規費皆予詳細比較分析。
我可以學到什麼?
1.徹底了解不動產信託並運用於金融融資業務。
2.不動產信託如何確保不動產交易安全,使地主、銀行、建商、承買人四方皆受益。
3.透過相關重要實例,了解土地信託登記申請書、信託登記契約書及信託私約如何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