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上課日期:10/31
上午(9:10-12:00,實際上課時間依課程時間表公告為準)
地點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0號3樓,捷運前金站 (原市議會(舊址)站) 1號出口
目的
依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規定,信託業督導人員應符合曾於最近一年內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高階主管研習課程,累計三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每三年應參加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相關課程累計六小時以上。本班次經信託公會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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