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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課程

信託業督導人員資格取得3小時

法源依據

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14條

※除了信託業督導人員在職研習班(TR30027)提供紙本講義,其餘皆提供電子講義※



目前還沒有可報名班級

參訓對象:信託業督導人員(資格取得3小時,在職進修每三年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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