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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課程

法令遵循人員兼任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人員之資格取得(12小時)

法源依據

洗錢防制法第6條

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9條

※ 持續進修課程(含直播與實體)皆僅提供電子講義,資格取得課程因有筆試測驗,若有紙本講義需求課前兩週另行發信及簡訊統計寄送。


實體/直播課程報名方式

※ 本課程僅提供「金融控股公司、銀行業及保險業等從業人員」上課。

※ 公費生,請逕洽 貴單位人事窗口至機構服務網報名;自費生學員,請先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傳送至regosd@tabf.org.tw報名專用信箱申請報名,符合資格條件者會再另協助報名。

※ 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金融服務業及相關單位從業人員:請提供於金融服務業、金融監理機構、周邊單位及金融相關公會服務之服務證、職員證或在職證明等證明。



目前還沒有可報名班級

參訓對象:本課程限已符合法令遵循人員資格條件之法令遵循主管(人員)兼任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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