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驗名稱 合格標準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二科總分達 140 分為合格,其中任何一科不得低於 60 分。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信託法規乙科] 成績達 70 分為合格。 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二科均達 70 分為合格。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 二科均達 70 分為合格。 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二科均達 70 分為合格。 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二科均達 70 分為合格。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測驗 成績達 70 分為合格。 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測驗 成績達 70 分為合格。 金融科技力知識檢定測驗 成績達 70 分為合格。 外匯交易專業能力測驗 因各期測驗難易度無法完全相同,本項測驗並無固定合格分數,僅通知應考人合格與否。第一屆測驗本院將委請公正專家組成委員會,依據測驗內容、難易度及工作所需專業水準訂定合格標準,往後各屆測驗之合格標準將採用測驗等化方法,客觀比較各期難易度調整訂定之。 金融人員授信擔保品估價專業能力測驗 金融人員風險管理專業能力測驗 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成績達 70 分為合格。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 成績達 70 分為合格。 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 成績達 70 分為合格。 #89